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国家专项计划和“圆梦计划”热点解答

1.什么是“圆梦计划”?什么是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圆梦计划”为高校专项,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要求确定。申请我校2022年圆梦计划”的考生,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2)品德优良,勤奋好学,认同我校人才培养理念;(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5)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核;(6)平时成绩排名原则上为所在中学前5%。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主要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如何报考“圆梦计划”与国家专项计划?

报考我校2022年圆梦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圆梦计划”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有意报名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合格生名单和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

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有关省(区、市)可根据本省情况制订专项计划具体报名实施细则。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一般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3.国家专项计划和“圆梦计划”政策面向的区域包括哪些?

国家专项计划面向脱贫地区定向招生。

“圆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2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由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

 

4.2022年“圆梦计划"招生的规模有多大?国家专项计划招多少人?

2022年我校“圆梦计划”招生计划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宁缺毋滥。

2022年国家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在各省(区、市)的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5.“圆梦计划”和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的户口如何处理?

圆梦计划”和国家专项生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

 

6.“圆梦计划"和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是否有不同?

“圆梦计划”和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和其他普通本科一批录取的学生所享受的待遇一致,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但未达我校提档线(高考改革省份为达到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考生所录取的我校招生专业或专业组统一高考招生批次提档线)的“圆梦计划”考生不可以转专业。

 

7.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什么资助项目?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较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报到时可享受如下资助: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资助,新生在入学前可通过“新生报到系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认定通过即可缓缴学费、住宿费,享受军训补贴、体检补贴、学习生活用品爱心大礼包,自愿申请新生奖励性贷学金等一系列资助项目。此外,学校提供新生路费资助,新生无力负担赴京入学交通费用,可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学校核实相关情况后将资助其入学报到交通费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日常生活费。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3)学校设立新生奖励性贷学金项目,额度为2000元。新生奖励性贷学金是无息贷款,学生须在毕业前还款,达到规定条件可以申请减免还款。

        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心平贷学金等资助项目;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的同时,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能力。


8.“圆梦计划”和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可以转专业吗?

“圆梦计划”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且达到我校提档线的(高考改革省份为达到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考生所录取的我校招生专业或专业组统一高考招生批次提档线的),若符合各学院转专业条件,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凡符合学校和各学院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的,在第二、四学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可以转入新专业学习。

同时,我校实施双选认证制度,鼓励学生自主跨专业选修课程。学生在校期间可自主辅修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毕业时按所修学分和论文完成情况,可获得辅修第二学士学位或辅修第二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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