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人才强国、区域协调发展、数字中国、乡村振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新路引航专项计划”,为农村学子提供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所在高中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应届;
4.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核。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新路引航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约140人,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
招生专业名称 | 培养学院 | 招生计划(人) |
中国古典学 | 国学院 | 15 |
人力资源管理 | 劳动人事学院 | 25 |
国民经济管理 | 应用经济学院 | 35 |
档案学 |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 30 |
农业经济管理类 |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 35 |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4月20日前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提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表: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打印,在申请表规定位置完成中学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本人签字后再次上传;
2.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卡或户口本(均需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及中学推荐表:下载打印《学籍证明及中学推荐表》(详见附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4.中学成绩单:高二至高三学年自选3次全年级同科类统一参加的考试成绩(其中应至少有1次为高三阶段)。成绩单应为全年级原始成绩单,标明考试日期、考生本人成绩所在行;
5.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说明);
6.个人申请:请考生简要说明家庭情况,学习、成长经历,未来理想和申请理由。不超过1500字;(需手写)
7.其他能证明考生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限高中阶段)。
注:
①以上第1—6项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按系统提示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相应位置;
②除第2、6项外,其余报名材料须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有关中学、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不得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③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中学、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
四、选拔与录取
1.初审
5月15日前,对于按要求完成报名的考生,有关省(区、市)将对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从学生的高中阶段学业及综合素质表现、成长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核。结合各省(区、市)报名情况,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合格生名单和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合格生名单预计于5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录取
合格生必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高校专项相应批次报考我校。
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合格生中,根据我校各省(区、市)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数和招生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
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新疆、西藏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0分(含),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
网上录取时考生投档信息中的考生类型应为农村应届,如显示为农村往届或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须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考生符合报考资格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五、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主动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信息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双一流”建设学科以及中国古典学专业人才培养优势,培养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价值引领、知识创新与能力养成,有效整合政产学研等优势资源,建构一体贯通的科研训练、社会实践、职业指导、实习实训以及就业创业体系,为学生提供定制化方案,着力构建“新路引航专项计划”招生—培养—就业一体联动培养模式。
六、考生资助
中国人民大学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而影响学业”的资助工作原则,本着“早发现、早解决;多层次、重实效;强基础、促发展”的工作理念,以精准为前提、以育人为根本、以成才为目标、以隐性为原则,通过不断实践和持续优化,形成奖励性、助困性、普惠性、补偿性有机结合的资助模式,构建以精准资助、隐形资助、跟踪资助、暖心资助为理念,以价值引领、能力发展、学业促进、心理辅导、生活保障为着力点的发展型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从入学前到毕业后的全过程跟踪资助,助力学生成长发展,让每一位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通过“新路引航专项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除可以享受以上资助外,在校期间可申请各级各类奖学金。中国人民大学聚焦打造更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新要求,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构建“独树一帜”人大特色学生奖励荣誉体系,形成以综合类奖项为引领,以德育类奖项为中心,包含智育类、体育类、美育类、劳育类、服务类等七个大类的荣誉奖励项目矩阵。详细信息见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资助网站。
七、违规处理及新生复查
对专项计划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关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2.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10-62513046。
3.中学应在校内详尽公示考生报名材料及我校确定的合格生名单。
九、联系方式
人大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s://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电子信箱:zsb@ruc.edu.cn
本科招办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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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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