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自主招生相关考核环节及政策的公告

一、浙江省、上海市自主招生录取优惠方案

其他省市录取优惠分值

(750分制)

浙江省对应优惠分值

(750分制)

上海市对应优惠分值

(660分制)

60分

40分

30分

50分

50分

40分

30分

70分

50分

注:其他省市录取优惠分值为其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浙江省、上海市录取优惠分值为各自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相应分值。

二、复试入围线划定原则及发布方式

人文科学试验班各招生专业复试入围人数原则上为80人,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各招生专业复试入围人数原则上为120人(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同分的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复试名额)。

复试入围名单将不晚于6月12日12:00,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发布。

三、复核考试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我校将在复试考试过程中面向一定范围考生,针对其报名时提交的专利、论文、证书等材料组织复核考试。对查实报名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我校取消其自主招生相应资格,并将通报其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复核考试具体安排将随复试入围名单一并发布。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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